导读:

房屋转让合同的撰写内容是要写出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受众群体以及内容约定方面不同。

一、

房屋转让合同该如何撰写

  房屋转让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二、

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房屋转让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不一样。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将权利转让给他人,一般情况下是无偿的;而买卖合同指根据买卖交易订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偿合同;

  2.受众不同。转让协议可以是权利人转给任何人,买卖合同是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合同;

  3.包括内容不同。提醒您,转让协议指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而买卖合同包括了房屋价格、违约责任、履行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房地产、房地产分别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

  3.产权主体有问题;等等。

  非法转让的情形如下: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2.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房地产;

  3.权属有争议,仍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