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行为怎么才能立案

  诈骗行为要求诈骗所得的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立案,一般来说是三千元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犯罪的罚金多少

  诈骗犯罪的罚金一般不少于1000元。在对诈骗罪进行判罚时,涉及到罚金数额多少的,应当由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的轻重程度来认定,犯罪分子可以请辩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以尽量减少司法判决的结果。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找法网提醒,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诈骗案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诈骗案主犯从犯可以从如下角度来认定:

  1.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