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构成非法拘禁罪

  以下情况下构成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非法拘禁他人3次以上,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三、非法拘禁罪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找法网提醒您,犯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