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文某与欧某等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文某已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担保人为该案申请人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所有的位于株洲市郊区甲村乙组的房屋(产权证号为:株房私字 号)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保证:如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