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应欣
唐女士咨询:
  我去某大型超市购物,看见该超市销售的自制熟食直接摆放在平台上的托盘里,这种销售方式虽然方便了消费者选择食品,但我觉得超市里人那么多,让熟食与消费者零距离接触的陈设方式会给食品造成一定污染。不知道超市这种销售方式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唐律师解答:
  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该《规范》适用于除餐饮业和集贸市场以外的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
  该《规范》中称的“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其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应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因此,超市将自制熟食直接摆放在托盘上,无防尘设施遮盖,其陈设方式不符合部门规章的规定,也可能会造成食品污染。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我们建议超市规范陈列。
(本文发表于2004年12月21日《自贡日报》第二版“律师热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