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市交易需提供的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卖方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买方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4、上市交易申请表须经卖方单位盖章,放弃优先购买权。 5、房屋测绘图纸 (市房管局测绘中心绘制) 二、税费标准 1、契税: 买方承担 个人初次购买90㎡以下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2008.11.1以后交易的) 个人初次购买90㎡—144㎡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5% 144㎡以上住宅、二次购房的为房屋总价值的3% 2、交易服务费: 买方承担 每平米3元(含附属物) 3、权属登记费: 每套80元 买方承担 4、营业税(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卖方承担 购买房屋不足两年再行转让的,按差额的5.5%计征。 超过两年的,免征营业税。 5、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值―等面积经济适用房价格)×20% (如为卖方夫妻双方唯一的住房且取得时间满五年可申请免交个税) 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