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师发展观

  律师业的发展,最重要的莫过于律师行业的品行和文化建设。

  律师应该博学多才,睿智执着,遵循宪政原则,追求社会正义。

  律师应该温文儒雅,对社会充满爱心,对客户充满热心,对生活充满童心,对个人能力充满信心。

  律师不可能是不计较收入的“政治人”,也不应该是单纯追求利益的“经济人”。

  律师应当成为由一定知识结构所支撑,受一定价值与道德观念所支配的文化人。

  只有文化人式的律师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既有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又有灵活的工作手段,既能恪守法律的境界,又能创造性地运用法的精神处理现实的生活事件。

  律师应当多一点哲人的气质,少一点商人的习气。并不因为你赚的钱多或者客户奉你为酒席上的贵宾,你就有社会地位。如果认为这是有地位的话,那是律师的耻辱!

  我们没有时间孤芳自赏,也没有理由怨天尤人,更没有必要自我膨胀。

  律师应当对自己职业的伦理准则有着清醒的认识,必须维护职业的崇高性。律师必须讲道德,律师的品行决定着民众对这个职业的认可程度。

  社会地位浸淫着一定的文化含量。不能设想,一个没有文化底蕴和文化积淀的群体或阶层会有期望中的社会地位。

  我们倡导忠实于法律、弘扬研讨业务、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学者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