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法律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的公信,即是社会道德力量的凝聚,规范着人们的社会行为和行为指标。而当这种公信力被剥夺或破坏时,那么,社会的道德又将怎样呢?我不敢苟同于一般的流俗的认知,而是自立于自己的道德建设,在我的意识里,仍然有一种精神存在,那就是对于人性良知的追求。而法的公信力就在我的心中作为一种天平,衡量我的行为。个体的认知虽不能抗衡社会的冲击,但是,可以去呐喊不平等的现象,于我们的心中燃起熊熊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