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 赵永忠

城市道路红绿灯的设施是否齐备、设计是否科学,市民是否遵守交通规则。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的要素之一。泸州是一座山城,市民骑自行车上班的很少,这造就了这个城市公共汽车业的发达。事实也确实如此,泸州满街上跑的大多是公交车和的士。在公交公司上班的一位朋友告诉我,早在几年前,泸州公交就已经达到了欧洲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泸州公交给市民带来的方便,每个市民都是有切身感受的。最近,我发现公交公司又开通了几路开到乡下的公交车,给市民又带来了方便。但随着私家车和公交车的不断增加,我市交通拥挤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拿沱江一桥来说,虽然规定只有公交车和的士以及一些特殊车辆可以通过,但拥堵依然严重。我好几次从回龙湾沱一桥头斑马线横穿马路,每次都得花好几分钟才能通过,甚至有几次为了等到一个车辆的空隙得等上十几分钟,可见通过的车辆之多和密度之大。实际上多等一会儿并无妨,关键是每次通过此地,都会让我胆战心惊,因为每次通过时总是有那么多的士与你抢道而行,稍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这不得不让我担心每天在此横穿马路上学的小学生们的安全。
  今年5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 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一条从法律的高度规定了机动车与行人相遇时应当主动避让,确保行人的安全。但这条人性化的规定究竟实施得如何呢?至少,在我们这个城市没有让我感到汽车避让行人的这种安全感,绝大多数驾驶员还在跟行人抢道,压根儿就没有给行人让道的意识。当然,我也看到,在我市的许多红绿灯路口,许多市民也没有按照信号灯的要求通过,在汽车绿灯通行时,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与汽车抢道,这也说明部分市民安全交通意识淡漠。因此,交通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只有大家都来遵守交通规则,才会真正实现安全交通。泸州正在飞速发展,正在向大城市挺进,在不断改变我们城市交通硬件的同时,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人人都来遵守交通规则,这个城市的交通才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