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单干未必不好

近来,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律师出现了形象危机,而中国律师发生形象危机的原因之一是在"挂靠制"下,律师处于"单兵作战"的"个体户"状态.对此,笔者不以为然.

在中国,每一个行业,都会发生一些影响全国的案件,这些个案的发生,都不足以损害这一行业的形象. 李庄案件及极少数律师的违法犯罪案件,虽对中国律师界有一定影响,但并不能引发中国律师的形象危机.

中国律师形象好坏,其实与律师单干无关.自从1993年中国律师被推向市场化之后,中国律师便成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社会中介人员,中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表面上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实质上是"挂靠"关系,即执业律师名义上属于律师事务所,但实际上单干,个人接案,律师事务所收取"挂靠费"。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往往并不存在严格的劳动关系,.十七年来,中国至少8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采取"挂靠制"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中国律师事业得到巨大的发展.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黑格尔说"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律师单干虽然有一定的缺点,如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缺乏实质管理和督导,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大部分律师处于放任自流和在具体案件的代理中缺乏单位监管情况的存在,但是它能被大多数律师长时间接受,自然有一定的合理性. 中国律师发展不平衡,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也呈多样化,不论是"挂靠制"和"公司制"管理模式,都各有利弊.二者并不相互排斥,而是共同发展.在不同管理体制中的中国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都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树立中国律师良好形象,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