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概率,根据科学家计算尽比在宇宙中再找一个地球的概率还低,由此可见生命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社会各界对刑法中死刑的是否废除存在长期的争议,尤其是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两亿元尽只判死缓,更是激起了社会各界对经济犯罪是否废除死刑的讨论。

死刑对遏制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是否有效?有的人认为很有效,理由是人人怕死,而有的人认为效果一般,现今的社会官员贪污腐败层出不穷,贪污的金额也是越来越多。的确,在中国从古到今,官员的贪污受贿都是被作为及其严重的犯罪,最高刑都是死刑,但是贪污受贿都是各个时期统治阶级最顽疾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遏制官运的贪污腐败是个世界性难题。

有一句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从这一句话可以看出,有的人怕死,有的人更怕失去自由。因此死刑对一些人来说具有很强的威慑力,相反,有些人更怕失去自由,死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长期的禁锢其威慑力也许并不亚于死刑。所以,我认为死刑的惩罚力度因人而宜。

死刑二个字虽然很冰冷,但其威慑力,也只有在面对的时候才能感受到,而不是像酒一样能随时品尝,所以,那些 *** 也只有在绳之以法的时候才会留下悔恨的泪,所以我认为,死刑威慑力有一定的滞后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死刑的设置对遏制犯罪有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不能把预防犯罪寄托于死刑的威慑力上,死刑的设置与否,对预防官员的犯罪作用有限,遏制职务犯罪最根本上还是要从机制上、从舆论监督上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