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她,那时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她的面容憔悴,脚步蹒跚,一副等死的样子。

作为侦查阶段的律师,我们当时能为她做的就是详细地给她分析我们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告诉她关于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什么是自首,什么是立功,什么是正当防卫。

这次会见,时间特别长,看守所的警官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们讲解得这么详细的律师”。

送她进去的时候,我感觉她的脚步比来时轻松了许多。

第三次见她,案件已经到了法院,猛然看到她,我几乎不敢认她了,明显的比上次胖了许多,后来问起来,她说比刚来时候胖了15斤。并且是结婚后十几年来头一次发胖。

因为案件还没有开庭审理,具体的案情我不便透漏,但是仅仅从她发胖这件事情上,已经能够折射出很多很多的现象。

前几天,央视的记者来采访,说到新闻点的问题,我提起这个情况,他们也深有同感。

“胖了“后面的故事。

我希望在案件开庭以后,我能够详细的记述所发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