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不一样。

首先,目的不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离婚为目的,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约定,尤其是民政局的登记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才能协议离婚。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目的不是离婚,而是就夫妻的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出发点有很多如婚外情、财富积累收入增加等。

其次,效力不同。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允许当事人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内财产协议,一般认定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值得注意的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一定被法院支持,并且婚内财产协议是就财产部分进行约定,就人身部分约定的会被认定无效。

律师提醒:离婚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都是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约定,当事人约定时需谨慎对待,最好聘请专业婚姻律师代为起草,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请律师见证,以免日后再起纠纷还要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