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维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湘潭市xx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特就甲方维修乙方电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如乙方电脑出现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壹小时)赶到乙方出现电脑故障的现场,对乙方电脑进行维修。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软件维修费包干为20/月·台,乙方现有电脑为五台,故电脑软件维修费包干为100/月。硬件维修所需材料由乙方在甲方按市场价优惠 %购买,甲方对乙方电脑的硬件进行免费维修。

三、网线连接费为50/台,乙方共有 台电脑需要连接网线,总计费用为 元。

四、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有意续延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五、费用支付方式为:当月月底结帐。

六、甲方不按约定履行协议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有权拒付当月的电脑维修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湘潭市xx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