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产房能继承吗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 李天辉律师 王效发审核

近年来,因军产房的继承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人们对于军产房的性质了解甚少;另一方面,国家关于军产房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约束力不强。那么,军产房到底能否继承呢?

所谓的军产房,是指由军队建设、管理和使用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均归军队所有。军产房的土地是划拔的军事用地,个人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过户更名应由所属的军区办事处或管理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合法所有的私有产权房屋属于继承的范围。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但对于军产房而言,个人拥有的仅是使用权,而不是房屋所有权。可见,军产房不符合法律关于遗产的界定,不属于继承财产的范围,因此军产房不能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作为遗产来继承和分割。

现实中的问题是,《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购房者去世后,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相应的权利义务。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由售房单位按法律程序接管,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若依照该规定,军产房原使用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对房屋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继承”,是继承权利义务,是享有继续使用房屋和按照部队审批程序进行转让房屋的权利,是相关权利的继受和取得,而非继承军产房本身。因此,这种所谓的“继承”不受继承法的保护,不能依照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诉讼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军产房不属于法律关于遗产继承的财产范畴,不能通过遗嘱或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作为遗产处理和继承分割。但军产房原使用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依照军队相关法规政策,继受或享有其对房屋的原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