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是江苏某公司一位负责人打来的,她很着急的对我说:在北京有一个客户赖账几十万元不还,严重影响了其公司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其公司利益,并向我咨询如何解决。我耐心听取了她的陈述后,向她讲解了如何依法维护权益的问题。她告诉我说,是在找法网上看到我的介绍后打电话咨询的,认为我是一位值得信任的好律师。我们在经过几次通话及信件往来后,这位公司负责人对我更加信任,同时认为我收费非常合理,毅然决定委托我代理这件欠款案件起诉北京的赖账客户。就这样,我们之间建立了委托关系,我代理他们立案,开庭,……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而该公司即将律师费和诉讼费通过电汇过来。(该案正在审理中)

所以,我非常感谢这位公司负责人对我的信任,也非常感谢找法网提供这个良好的自我展示的平台。同时,我也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到最好,以不辜负这位公司负责人对我的信赖。

再一次衷心感谢这位负责人对我的极大信任,感谢找法网为我提供的这个展示自我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