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及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例分析

原告李某、被告黄某于1995219日登记结婚,1995127日生育女儿黄某婷,2002627日生育儿子黄某星。双方婚后感情尚可,自2003年开始因黄某经常酗酒引起矛盾。2011年起,黄某酗酒严重,经常酒后施暴。女儿黄某婷在日记中记录了黄某多次酒后打骂李某母子三人的经过。201215日,李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因黄某提出双方登记离婚,李某申请撤诉。但之后黄某反悔,酗酒和施暴更加频繁。2012730日,黄某酒后扬言要杀死全家。李某母子反锁房门在卧室躲避,黄某踢烂房门后殴打李某,子女在劝阻中也被殴打,李某当晚两次报警。20128月底,为躲避殴打,李某带子女在外租房居住,与黄某分居。2012921日,李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请求由自己抚养一双子女。黄某答辩称双方感情好,不承认自己酗酒及实施家庭暴力,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由李某抚养子女。

李顺涛律师分析:

其实这个案子,在第一次起诉时,作为律师的我就已经提醒了当事人注意收集对方酗酒及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报警,就医,找居委会调解等。为了尽快办理离婚,女方撤回第一次诉讼,但撤回后,男方却失信于女方,最终本律师代理女方进行了第二次离婚诉讼,在第二次离婚诉讼过程中,我认为:黄某长期酗酒,多次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子女黄某婷、黄某星数次目睹父亲殴打母亲,也曾直接遭受殴打,这都给他们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同时也可能造成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为避免黄某婷、黄某星继续生活在暴力环境中,本律师建议法庭判决李某抚养两个子女,黄某依法支付抚养费。而且一审判决亦准许李某与黄某离婚,子女黄某婷、黄某星由李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900元。黄某可于每月第一个星期日探视子女,探视前12小时内及探视期间不得饮酒,否则视为放弃该次探视权利,李某及子女可拒绝探视。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