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对账

对账不仅可以清楚计算发货金额与回款金额,本身也是对买卖合同的一种确认。连续性购买合同或者订单,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对账可以说是最有效的保障手段,本身比发票的效力要高。而且新的规定出台后,发票就不能做为证据单独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有效手段,但可以作为辅助性证明手段。合同关系无法证明,或者证明买家不是同一人、发货关系比较乱,那就意味着您的货款无法保障,至少通过法律手段是要不回来了。而法律手段是国家允许的最终收回欠款的a有力方式。所以在经验正常时,先把账对好。要知道一份完整的对账单,连续经营几年以上的对账,并不容易。

2.保留证据

证据很重要,由于经营的复杂性,并不能一一列举哪种算是证据。我们可以给您几个方向,或者是证明的内容,比如说证据双方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产品名称和数据,甚至运输交货方式等,还有一些产品需要验收。这些都会涉及到最终欠款的结算。这里面有必要提醒的是有经验的律师都会提醒您注意收集欠款人的财产线索、经营动态、破产风险等。拖欠货款的催讨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从头至尾直到成功实现债权。

3.查明原因

律师、法院并不可能比您本人更了解欠款的客户。所以需要您采取措施前一定要查明欠款的原因,是因为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还是习惯性的拖欠货款,还只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这里不妨告诉大家一个小技巧——主动提起对账,看对方是否接受,以确认是恶意欠款还是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欠款原因很重要,不仅关系到欠款是否能够收回,还关系到欠款人是否有出逃意向,为将来采取催讨行动做准备。

4.抓紧起诉

判断出原因,有效手段实现不了收回欠款目的的,就要考虑抓紧时间起诉了。起诉工作前调查也是很工作步骤,并不仅限于工商信息,还有财产执行线索。加上审判期限,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话,时间并不宽裕。在查明财产线索,起诉措施等比较及时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保障收回欠款。合同律师的经验是采取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采取合法的催讨手段是保障收回货款的前提。

5.确保执行

应该说现在司法制度改革的还是很有力度,除了执行财产上的法律保障外,还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列为信用不好名单。现在由于互联网平台的联网,法院执行名单将作为银行等部门重要的依据。可以说法院执行不到的“老赖”真的可以做到无法出行了。这里面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客观原因确实没有能力还款,特别是公司。这种情况就需要有很大的耐心了。二是有能力不还,包括转移、藏匿财产等。这种情况最为常见,收回欠款就顺理成章了。

叶传禄律师通过上面的分享,希望大家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时都能够有商人必要的审慎和检查,事后有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