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离婚已成为一种潮流,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本是好聚好散的结果,却因为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多次闹到法院,使本就成为单亲孩子的生活更加困难,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您的身边,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您又该如何面对那?接下来我来告诉您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前夫有义务付给孩子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前夫不给抚养费,已经触犯了法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二、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的,可以以孩子为原告,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一式二份民事诉状;

  2、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4、预交的诉讼费用

  对于主张的抚养费金额,可能需要证明对方的收入状况。

  通过诉讼离婚的,法律文书确定了抚养费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三、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2、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离婚时法院送达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通过诉讼离婚的,法律文书未对抚养费作出处理的,参照“一”另行起诉

  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相信通过我的一些介绍和讲解,让您对不给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做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摆脱拒付抚养费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