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罗春利:13811110161

开发商报请预售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来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

(3)预售许可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人的身份证明。

(6)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北京房产纠纷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罗春利律师

1、律师陪购:

代理委托人查询房屋权属状况;陪同委托人参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

2、律师代办:

办理二手房买卖的贷款、解除抵押登记、网签、过户等手续。

3、纠纷解决:

协助解决商品房、二手房纠纷;发送律师函;代理起诉、出庭应诉等。

4、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在租或存在权利瑕疵及房屋

土地权属情况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提示

5、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热线:4008112102,1381111016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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