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而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且其中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那么什么是缓刑?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有哪些?那么要怎样争取缓刑呢?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拘役缓刑的申请办法

  二、拘役缓刑的申请办法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