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创新思路,联手当地公安民警业务骨干紧急普法,宣传素材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后,迅速得到吕梁市政法委、山西省政法委、国家顶层相关部门关注,也为今后相关立法奠定了一些基础。但仍有不足,需要我们法律人、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共同继续研究,进一步探讨口罩事件简单而复杂的话题,避免人类遭受疫情灾难。)


一文读懂,疫情期间为什么不戴口罩会被拘留?律师普法引导民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稳定发展护航。


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

杨强 刘书祯 王银光律师

(提纲摘要):

在大家的印象中,不戴口罩与被拘留之间平时似乎牵扯不到一起的。但在最近严密防控疫情期间,国内不同地方却发生了多起民众因在公众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被警方拘留的案件。比如网传某女与门卫值班人员争执中辱骂“我戴不戴口罩关你屁事”;河南鲁山县某女不戴口罩,口出狂言“等有人因疫情死后再戴口罩”,不听劝阻被警方拘留;辽宁旅顺某女不戴口罩、不听劝阻被警方带走;河南内黄县某男酒后不戴口罩在大街上闲逛不听劝阻,也被警方带走,等等。于是,出现了部分民众的不解、困惑或抵触,不仅有人发文指问“我不戴口罩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甚至还有学者发文指责政府“政府强制民众戴口罩,依据是什么?”,真是令人费解。细想之下,之所以出现此类情况,应该是民众对法律的认知不够,关键还是要强化普法和宣传。


为什么对赌博或聚众赌博会被拘留判刑,人所共知,对酒驾或醉驾会被拘留判刑,众人皆知,就是因为近年来抓得紧,宣传的多,所以大部分民众都熟知。因目前法律法规对“不戴口罩也会被拘留”没有明文规定,加之这方面的普法、用法宣传触角延伸不够,人们心中产生疑惑和工作中发生冲突也是应当理解的。目前,国内疫情虽得到一定控制,不断向好,但国外有些国家疫情爆发却在加剧,面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面对当前“一罩难求”和有人不愿意戴口罩的困惑,面对企业复工复产和即将到来的返乡返学,人员的再次聚集,必然对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新的挑战对此,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杨强和刘书祯律师从法律法规、政府及公民个人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进行剖析,并作为普法素材,让大家知道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就是违反了国家、政府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违法,违法就会被追责的道理。


首先,我们知道今年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被认定为“人传人”,属于传染病。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命令,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命令性文件遍布全国各地、大街小巷、各个楼宇门、每家每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等的规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防控机构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明确要求佩戴口罩(上述条文中“必须接受”意味着必须戴口罩,属于国家、政府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和执行,不能讨价还价。)


如有人违反,就不愿戴口罩,怎么办?公安机关能否处罚?请看下面的法律依据:


2013年1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以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戴口罩就是国家和政府明确必须采取的一项强制防护措施,事关个人安全、公共安全,不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不听劝阻等就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形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等的情形,公安机关依法受案调查后作出拘留处罚的决定,于法有据。


再强调一下,在特殊时期,国家和政府出台规定,公安执法,处罚不是目的,强化守法,敦促和责令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人人平安,保太平盛世才是根本和关键。我们应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形成共识,不应再发出不同声音。只要我们提高认识,依法防控,人人戴口罩出行和工作,就是对疫情防控最大的配合,就是对企业复工复产最大的支持。

从道义上讲,不戴口罩,必然被路人侧目,折射出的也是对不戴口罩行为的严重谴责。


律师持续普法,助力复工复产。只有人人戴口罩,相互尊重,自我保护,消除疑虑,才能团结一致,劲往一处使,一心一意抓生产,促发展,渡难关。


总之,阻断病毒传播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拒绝戴口罩轻则造成安全隐患,涉嫌违法,重则传播病毒涉嫌犯罪。


最后律师号召:疫情期间,公共场所人人持续戴口罩,为自己,为他人,既是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也是为全世界做贡献。

2020年3月3日


感谢以下单位、个人对本次普法宣传的指导:

山西省吕梁市司法局成xx科长

山西省孝义市司法局张xx副局长

孝义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贺xx警官

孝义市公安局兑镇派出所郑xx警官

孝义市公安局驿马派出所王xx警官

孝义市公安局下堡派出所马xx警官

孝义市公安局新义派出所杨xx警官

孝义市公安局崇文派出所赵xx警官

山西省岚县公安局牛xx警官

特别感谢孝义市公安局李xx警官对普法宣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