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卫正义,足智多谋保清平


英国知名法理学家边沁曾经说过,一个细小且瞬息即逝的期望,往往能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法律是最好的秩序,也是保护人权的最有力工具。律师依法匡扶正义,守卫和平,是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最前线的执行者,是法律与公众链接的重要一环,身为律师,郭军平执业已过十载,热情依旧、初心不改,声名加持、质朴常在。


以父为镜,依法护正义

如今,时代常常提醒我们,要不忘初心,初心代表着我们最初的选择以及选择背后的系列动机,多年以后,你是否还记得当初为什么出发呢?是自己的兴趣使然,还是受家庭的影响,抑或社会大势所趋。种种理由之中,笔者相信,家庭因素往往最是刻骨铭心,因为兴趣可能会变,发展趋势可能会有偏差,但家庭的影响确是持久而深刻,就像郭军平,从业十余年后,仍清楚地记得当初选择做律师完完全全是受到父亲的影响。他的父亲过去是一名军人,退役后转业进入了法院工作,父亲常常给他讲故事,军人的故事以及司法工作人员的故事,父亲是非常正直的人,并且具有强烈的同情心,这一切都在郭军平身上留下了烙印,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郭军平在父亲的故事中意识到,泱泱大中国,法制正逐步健全,但还有太多弱小的人需要保护,他试图与这些弱小者感同身受,怜惜之心油然而生,他想要维护这些人的合法正当权利,这便是他的初心,故而他坚定地走上了匡扶正义的律师之路。

在郭律师眼里,律师是高大上的职业,也是需要大智慧的职业。律师的高大上主要体现在其工作宗旨,即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抽丝剥茧,尽可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最大化。尤其是在当今国家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制健全的同时,贯彻落实成为很大的挑战,普法工作更是非常艰巨的任务,我国绝大部分公民已经知道遇到纠纷应该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但却没有法律专业知识,所以很多时候不知该如何着力解决甚至不理解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规定,难免遇到困境,作为与公民直接接触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法律技能和人格魅力,一则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二则推动普法工作的具体开展,是公民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结实桥梁,不可谓不高大上。律师的大智慧则体现于高门槛及工作中的运筹帷幄,我们都知道做律师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个考试的难度是有目共睹的,能够跨过去的都是知识精英,此外,律师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各色人打交道,需要应对各种类型的复杂案件,这就要求律师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人际交往、逻辑思维、文书写作等等方面的能力,综合种种才能运筹帷幄,满足被代理人的诉求,故而大智慧是必不可缺。

作为律师,他坚信,正是因为有了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会有如今日益繁荣昌盛的中国,也才会有欣欣向荣的法律事业,他为国家的成就感到骄傲和自豪。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他时刻提醒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国家的威严和利益。与此同时,郭律师也有自己的期待,为了行业的更好发展,他期望国家能给予律师更多的保护,赋予更大的权利,例如在案件调查取证方面,目前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或对涉事单位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都需要拿着法院出具的律师调查令才可行事,从律师权力和工作效率层面考虑,郭律师期待未来能直接凭借律师执业证开展各方面的调查取证,当然实现此方案的前提往往需要伴随着律师社会地位的提高,需要政府和律师群体的共同努力。

众所周知,律师的高压力毋庸置疑,所谓“996”于他们而言可能已是福音,“007”才是他们工作基本的节奏,郭律师调侃道:“常常感觉自己的时间不够用,平时不是在开庭,就是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真的很忙!”。郭律师从未对高强度的工作生怨,但却因为工作的性质,难以将工作与自己的生活剥离开来,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会疏忽对家庭的照顾,为此他很内疚。生而为人,他也有自己最质朴的需求,虽然从事着所谓高大上的职业,但他毫不掩饰自己工作的根本动力,他期望尽心尽力地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工作获得更多的钱财养家糊口,为家人赚取更好的物质生活。我想正是这样务实的品质,才让郭律师的形象更加饱满,更加具有温度。


铁律柔情,巧解法案症结

从业十余年,郭律师代理的案件不胜枚举,涉及的类型包括传统的刑事案件、交通案件、工伤案件,以及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和信息贩卖类案件等。正如教师珍爱自己教出来的优秀学生,郭律师对自己代理过的经典案件可谓视若珍宝,案件记录了他的成长,也验证了他的实力,更折射出颇为珍贵的办案经验。谈到自己最觉骄傲的代理案件,有两个案件瞬间浮现在郭军平的眼帘。

其一是一例交通事故案件,案发时间是2018年,地点在河北省保定地区,事故造成一方司机当场死亡,称为受害者,该名司机属被雇佣的司机,是为车主运输提供劳务服务的,事发后受害者家属作为原告要求车主、保险公司以及对方司机及挂靠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郭军平为受害人原告方代理人,积极主张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赔偿权利。案件在河北省保定阜平县人民法院处理,开庭过程中,车主及其代理人提出交通事故案是侵权纠纷案件,不能告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理应在侵权责任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再另行起诉,这番论述符合当前法律的相关规定,按理可以得到支持。但郭军平在开庭时更多考虑了一丝人情,主要代理意见是:受害者是山西省宁武县人,死者的家属也是千里迢迢从山西省宁武县赶到河北省阜平县起诉到法院寻求公道,对这个家庭而言,他们失去了顶梁柱,死者上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下有不满三岁的小孩,如若得不到及时的赔偿,这个家庭根本无法正常生活,可能会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而车主作为雇主依法应该承担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如若按照法定程序分两次起诉,需要更长的处理时间,于双方而言均无益处,郭军平非常体恤当事人,所以他在庭上的主张,虽然法律程序有案由规定,但是法律的宗旨是真正解决当事人的基本诉讼请求,在不挑战原则的基础上无须太过死板,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诉累,法庭在听取了代理人郭军平的意见之后,依法将该案进行了综合性审理,判决雇主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金40%,与双方保险公司及对方车主一并给予合并审理合并作出判决,受害人家属得到了一次性赔偿处理,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上诉,这样的判决继节省了受害人的诉累,又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效率,将侵权责任和雇佣关系责任一起缕清,一次性集中判决。本案是经过郭军平的多番沟通协调,法院的法官综合各方考虑,决定采纳了他的意见,最终当事人很顺利地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心怀感恩,他们在感激郭军平做出的努力的同时,也很感谢国家司法机关的体贴,所以还给法院送了锦旗,可谓多方获益,史无前例,郭军平非常开心此案的结局。我们常常在厘析法律和人情的关系,而郭军平律师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告知我们,法虽不容情,但却能融情,这可能就是法与情共恰的最好局面。

其二是一例刑事案件,案发时间是2019年,案发地点在山西原平市,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山西汾阳人,当事人双方都是在原平市经销轮胎的商人,在原平市经营轮胎买卖生意,长期居住在原平,案发经过是当事人A因与B卖的轮胎价格产生矛盾,但双方因价格谈不拢激化矛盾,动手打起架来,过程中当事人B怒气冲冲地闯进当事人A的家里,拿起一把剪刀想要捅当事人A,A反应敏捷,在恐惧中反手抢过剪刀刺向B,公安机关及时赶到,最后B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于是对A实施逮捕拘留。而后A的家人找到郭军平律师,聘请作为代理律师,在初次接触当事人A时,当事人非常气愤,坚持争辩自己是正当防卫,郭军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因对方已构成事实伤害,且已经构成轻伤,故而公安机关开展逮捕是合法合理行为,百般努力下才让当事人恢复理智。在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中,郭军平考虑到A和B是同乡,本身也没有太大矛盾,既然责任已非常明晰,所以他建议当事人依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对A讲解,让A认罪认罚,避免不必要的羁押与更重的惩罚,此方案获得了当事人A的认同,而后郭军平又用心地与当事人A进行沟通,在给付B适当赔偿的基础上获得了B出具的刑事谅解书,为自己的当事人A获取了从宽处理的机会。常人做到这一步可能就结束了,直接等法院最后宣判即可,但郭军平做的远不止如此,他考虑到当事人A是商人,长期拘留会对他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他积极地与公安机关沟通,主动给他争取了取保候审。此事难度非常大,因A是外地人,公安机关担心他逃逸造成不必要的办案困难,郭军平理解公安机关的担忧,他多次与司法局以及检察院沟通,依法提出羁押性必要审查,他提到首先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逃跑的动机不足,并且A经营的门市在原平境内,他本人也长期居住于此,逃跑条件不具备,再则对当事人长期拘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一系列的有力论据最终终于得到了司法机关的认可,取保候审成功,最后被法院判处缓刑,这次辩护成功,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郭军平眼里,当事人犯错受罚是原则,毕竟法律是不可挑衅的,他不会有丝毫包庇,但如何能帮助当事人承担适当的惩罚,无须付出不必要的代价,这是他尽心竭力在做的事,有律师如此,怎能不让人叹服!


独具匠心,智推事业进阶

律师的价值主要体现办案中,他们的职业发展与其办案的数量、质量以及效率息息相关。针对高质高效办案,郭军平有很多心得体会,死板的流程从来不属于他,因地制宜,灵活办案才是他的风格。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常常出现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男方迟迟不出现或不同意的情况,这种情况于法院而言也是非常棘手,很难推动,作为女方代理律师,如何能建立双方联系,保障法院开庭的各项程序顺利推进非常重要,而此时法律专业知识能起到的作用很小,善于思考的郭军平有自己的小技巧,他通常会建议当事人用真诚感化对方,以回忆双方当事人过往甜蜜的时光为基奠,希望双方能够好聚好散,以便利双方的未来,整个过程中郭军平会给当事人做很多心理咨询,也会给出一些小建议,郭军平坚信,庭外的努力往往可以让案件处理事半功倍,事实证明他的判断非常正确,令人头疼的案件在他手里往往都能以一纸离婚协议书或调解协议解决问题,甚至无需上升到开庭层面,他用此办法在近两年就已解决了多起类似案件,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此外,郭军平也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有时候从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想法和利益入手往往能取得快速的突破,在他曾代理的一个工伤案例中,因对方当事人不懂法,将矛头错误地指向他的代理人,他没有直接强烈反驳,而是从对方的利益角度出发,告诉他们怎样才能合法且快速地寻回自己应得的赔偿,如此不仅解决了自己与当事人的矛盾问题,同时也能为律师是正义代表而正名,不失为很好的代理技巧。

对于很多律师,尤其是新生律师而言,案源是最让人苦恼的事,但这却不是郭军平的烦恼。对于案源的获取,他从来都是提倡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个当事人做尽可能多的考虑,提供更好的、更专业的服务,争取他们的满意与认同,然后案源就会随之而来,按他的话说“当事人就是最好的宣传者”。

我们都知道,律师往往都会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来提供法律咨询,很多律师会要求客户为咨询付费,但郭军平从来不为咨询索费,他有非常健康的心态,如若客户通过他的咨询获益,最终要是没有聘请他为代理律师,他就当作为当事人贡献自己的一些微小力量,如若最终感动了客户,进而被聘为代理律师,那么他不仅获得了案源,也为自己树立了很好的形象,在他看来,这远比咨询费来得更加“高级”,他的信念就是善待每一位客户,他们终将会回报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专业的能力,真诚的态度,乐观的信念,我想这就是郭军平律师之所以享誉一方、案源不断的根源,笔者畅想,如若所有律师都能有这样的智慧和胸怀,我国的法制建设必将一路高歌,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