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我们在开庭时做的无罪辩护,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也不够充分,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但是迫于公检压力,我方在适当赔偿后,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虽然是很小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我们对待每一份证据都仔细的推敲,尽可能找出破绽,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

我们的原则:“正义永远不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