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轻伤害案件是一种多发性的犯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有较高的比例,那么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

  第一,是要有明确的被告。

  第二,这个要准备被告人侵犯你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这个相关的证据。

  第三,这个要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来讲呢这个刑事的追诉期,一般来讲这个判五年以下的这个徒刑的是五年这个刑事的自诉期限。

  那么法院受理的这些材料之后呢,他会决定立不立案,一般是7日之内它会告诉原告,受理还是不受理。如果是一些重大的案件呢,它审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30天。

 二、如何提起自诉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三、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