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一、提供刑事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咨询;

二、经济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一审和二审的辩护工作。1、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

2、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3、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审查管辖、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出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4、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5、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6、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7、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8、简易程序的辩护与代理

9、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