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全国开展“断卡”行动,大量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简称帮信罪。很多嫌疑人家属都打电话咨询,律师我家孩子因为帮信罪进入看守所了,他能不能取保出来啊,会判多久啊等问题。今天就以我接触的几起帮信罪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帮信罪最高量刑也超不过三年,我办理的几起帮信罪最终量刑都在一年之内或者一年半之内,但是河南和江浙地区帮信罪严惩程度是不一样的,在江浙地区帮信罪即使涉及金额较大,买卖银行卡数量较多,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都有可能被取保出来。但是在河南尤其在新乡这里,帮信罪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出来的几率很小,除非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没有获利,没有参与买卖银行卡等情节才有一定的几率被取保出来,并且在新乡这里帮信罪判缓刑的几率也很小,目前来说帮信罪几乎没有被判缓刑的,但最终的刑期一般也不长,大多数都在一年之内或者一年半左右。

办理帮信罪应从哪方面着手呢?

1、对于犯罪嫌疑人卖卡时的主观心态,应当从其主动供述与客观实施的行为两方面共同分析。

2、办案中应准确把握实际涉案流水的起算时间及累计金额,对于有争议部分应当根据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而予以扣除。

3、根据证据裁判原则,支付结算金额应当认定为已被查实的被害人划转至卡内的资金,应结合被害人报案笔录、资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认定。

一要严格把握主观明知。对于犯罪嫌疑人卖卡时的主观心态,应当从其主动供述与客观实施的行为两方面共同分析。对于犯罪嫌疑人向多人售卡、多次售卡、银行卡被冻结后仍售卡、曾因类似行为被处理后又售卡的,可结合社会常理,认定其具有主观明知的故意,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可参照洗钱犯罪司法解释等其他规定辅助认定,对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手续费的,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引入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行为人在卖卡后仍利用非法途径帮助支付结算卡内资金的,或因卖卡获取高额报酬的情形应当认定其主观明知,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坚持突出重点和精准打击,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的犯罪团伙以及内外勾结的电信、银行等从业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仅单次向单人出售一张银行卡,且并未获取高额报酬的情形,应当审慎、谦抑处理。

  二是明确卡内资金区分及计算标准。关于资金的区分,根据此类银行卡流入金额大、流入流出快、汇款人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特点,办案中应准确把握实际涉案流水的起算时间及累计金额,对于有争议部分应当根据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而予以扣除。如出现犯罪嫌疑人已因卖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又因有新的被害人报案,导致支付结算金额提高而影响量刑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以“出现新的事实和理由”为由提出抗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关于支付结算金额的范围与计算,根据证据裁判原则,支付结算金额应当认定为已被查实的被害人(或违法行为人)划转至卡内的资金,所谓被查实,则应结合被害人报案笔录、资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认定,并组成完整的证据链。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被送进了看守所,这个时候您应该尽早为他委托律师,因为这时只有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律师尽早介入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的了解案情并跟承办人进行沟通,在量刑上可以给嫌疑人争取最轻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