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相爱,经历了许多事情后就会有安定下来组建家庭的想法。那这两位就会去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并不是特别简单,是要经历一系列的手续的,那办理理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办理结婚证一般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中国公民在境内申请结婚的,双方必须要亲自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该携带以下材料: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有离过婚的,还应该携带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会针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应该及时予以办理登记,发放结婚证;针对离过婚的人员,需要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人如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将不允许办理登记:结婚年龄的未达法定规定;一方非自愿的;一方已有配偶的;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8章 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1049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我们需要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我们要进行申请、审查以及审查。只有夫妻双方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夫妻双方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