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视。即非法对他人的行踪、住宅、居所等进行监听、监视,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例如,在他人居住的房间内安装监视器等。
(2) 偷窥、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或日记。
(3) 私闯民宅
(4) 公开披露或宣扬他人隐私。包括擅自披露或宣扬他人的疾病史,生理缺陷,婚恋生活等私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