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动诉讼律师联系方式(电话)13549432581,黎桂波律师。黎律师自执业以来已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一百余宗,为当事人诉前调解十余宗,均取得理想效果,被老板无端解雇怎么办?请静下心,可以致电黎律师,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和指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或办理社会保险,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的,指派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应作为共同当事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许多劳动者常常因为仲裁申诉书内容不当或不全而导致不能及时进入仲裁程序。一般来说,书写仲裁申诉书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应写明申诉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被诉人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被诉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第二,写清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首先应简要地写清楚仲裁请求事项、争议金额、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证明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争议涉及多项内容的,必须一一列出,否则,遗漏部分将不予受理。

  第三,列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同时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

  最后,应在申诉书末尾写明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申请时间 (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 (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以及物证和书证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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