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调解成功案例

李某,女,2009年10月在工作中遭遇车祸,2010年6月,李某找到宪义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聘请其代理起诉人身损害赔偿及工伤赔偿事宜,王建华律师一方面在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方面为李某申请工伤,2010年7月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1年 9月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八级。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赔偿请求后,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事宜,李某担心拿不到赔偿,委托王建华律师申请仲裁,王建华律师了解到单位因特殊原因没有缴纳上工伤保险,并没有不想赔偿,王律师认为可以协商解决,既可以让当事人及时拿到补偿,又可以避免单位受诉累影响,王律师先后去公司5次协商解决,找主管领导协商,让领导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困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依据法律规定列出赔偿清单附上法律依据,有理有据,取得了单位领导的支持,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李某顺利得到了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