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从业以来,代理过多起离婚案件,总结这些离婚案件,发现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性的证据意识相当薄弱,导致离婚时不能很好的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社会,很多家庭还存在丈夫殴打妻子的情况,但很多妻子认为这是家丑,不愿意声张,也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导致离婚时很被动。本律师曾代理过这么一起案例,男方大女方30岁左右,在近10年的婚姻生活中,男方经常殴打女方,已经构成家庭暴力,但女方数次被打从未报过警,受伤后也没有去做过伤情鉴定,只是到小诊所救治。按理,女方提出离婚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但由于熟悉情况的邻居均不敢出庭为其作证,女方又没有其他能证明被男方殴打得证据,导致女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无法认定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判决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故笔者建议,女性在受到丈夫殴打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并作伤情鉴定。离婚案件还存在的现象是,女方一般专注于家庭,对于丈夫的收入存款等一无所知,等到离婚时,完全提供不出家庭共同财产的证据,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故笔者提醒女性,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证据意识,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要注意保护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