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屋租赁业务的普及,很多城镇房屋都用来出租,但一些租赁房屋已经有二三十年的房龄,房屋的结构老化不说,屋内的一些家具电器都是超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比如说根据相关规定,燃气灶、洗衣机安全使用年限为八年,冰箱安全使用年限为十年等。还有一些房屋是刚装修好的,但是室内的家具装修却存在甲醛严重超标的现象。这样的租赁物是势必对承租人的安全跟健康造成危害,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也明知存在这样的情况但是后面入住后发现越住越不安全,但这时承租人觉得合同也签订了,如果擅自退租又要承担违约责任,那就将就住下去再说吧。

在此笔者提醒这样的承租人,一旦觉得越住越不安全,不要将就,立马跟房东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立即起诉到法院解除合同,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的规定,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提醒广大出租方,要对自己的房屋尽到安全维护职责并保障承租人能安全使用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