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家住潍坊的张某某因出租自家厂房后承租者跑路,不仅租金要不回,且租期未到,担心自己擅自转租后,原先的承租人再回来追究自己的违约责任,而来到衡明律师事务所,试图寻求律师帮助。

衡明律师杨春恒、贾晓凡在接待了当事人后,了解了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分析本案合同解除的特殊性后,当事人决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重新出租。

在本案走法律程序前,需要专业律师帮助当事人取证、固定证据,在获得有利证据的前提下,先入为主掌握主动性,即使承租人后来又回来想继续租赁,张某某又出租的行为也不构成违约,因为二人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的配合,更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指导。后来本案经过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

小结: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类似事件发生,要么承租人找不到了,要么又转租,或者拒不支付租金,或者出租人想增加租金但承租人不同意等等,建议有上述问题的朋友先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操作,变被动为主动,从而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