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2021-05-17 17: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妻离婚的时候一方没有过错的可以对有过错的一方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认为是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支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怎么计算呢?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具体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5000元;侵权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二、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行为

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

(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这些暴力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混合的,而且大多表现为混合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三、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受害人也可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担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法律规定还有其他家庭暴力的救济。例如: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实暴者可能触犯的罪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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