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动物饲养侵权归责原则

2021-06-15 09: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类型。一般来说,适用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动物园的动物发生了侵权损害的,此时适用的规则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动物饲养侵权归责原则的相关内容。
动物饲养侵权归责原则

一、 动物饲养侵权归责原则

关于饲养动物损害到他人的归责原则,如下:

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

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

1、须为饲养的动物;

2、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

3、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4、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目的是要促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认真负责的担负起面的注意、防范义务,以保护公众的安全。

三、民法典对动物饲养侵权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动物饲养侵权归责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动物饲养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第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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