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分别是: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有损害事实、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致害责任,是指饲养的或者豢养的动物致人损害,该动物的占有人所应当承担的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特殊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对于动物致害责任采用何种归责原则的分歧在于: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亦或二者兼采。各国对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法国、意大利、中国等采用无过错责任;日本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德国民法典将动物区分为役用动物与宠物,对役用动物适用过错推定责;对役用动物以外的宠物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对管束人使用过错推定原则,依据动物种类性质或主体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对于动物致害责任应采用何种归责原则,我国的法律中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德国、日本、法国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学术界的民法学者对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的性质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
1、饲养一般动物致人损害;
2、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
3、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
4、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5、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
饲养小动物的人有很多,但主人 外出遛宠物应当对宠物尽到管理义务。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