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

2021-09-24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非法人组织指的是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其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它很多的权利,那么,在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

一、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无论是法人组织还是非法人组织,都享有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非法人组织有什么特征

1、依照法定程序设立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在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这是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性要件。只有依法成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使它既区别于由公司法人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又不同于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既区别于作为开办单位的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上级企业法人,又不同于根据法人内部的规章成立的内部职能部门,如组成法人的车间、班组或科室。

2、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即拥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固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负责人,使之能够以该组织的名义对外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

3、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虽然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应要求其有独立的财产,但由于它是经核准登记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组织,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它应该有与其经营活动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或经费,作为其参与民事、经济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和财产保证。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或经费,与法人的财产和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即它不是独立的,是其所属法人或公民财产的组成部分,归该法人或公民所有,非法人组织只能相对独立地占有、使用或处分该财产或经费。

4、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因而它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其在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能够清偿债务,则由其自身偿付;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或设立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予以清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而非法人组织享有人格权中的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非法侵犯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侵权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什么是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法典中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人格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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