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网络诈骗案进行公诉后,根据具体情形的不同,结案的时间也不同:
1、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