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质契约无效的规定只是针对当事人关于流质的约定,如果流质约定只是质押合同的部分内容,则只有这部分约定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押权人未受清偿时,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质押权人未受清偿时,质押权人和质押人可以协议以质押物物折价取得抵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1、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质押物不特定的;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6、主合同无效的;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一)地契怎么变更土地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地契)。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二)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证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关于换土地证需要原房主这个问题,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之后,有买家持有买家名义房产证,契税证明,购房合同,发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房主,持有身份证,户口本,老土地证,婚姻证明。双方到本地土地局对外办事窗口,申请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手续。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流质条款无效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