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山林的所有权是谁

2021-09-07 13: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山林往往物产丰富,是很多生产活动的重要场所,生活中也会有很多涉及山林的争议。那么山林的所有权属于谁,林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又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山林的所有权是谁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山林的所有权是谁

一、山林的所有权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所以山林的所有权要么国有,要么集体所有。农村山林的土地所有权,一般归集体所有。具体要查看该山林的历史情况,如果集体经济组织与政府之间存在所有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裁决。一方不服该裁决可向法院起诉。

二、林地经营权是什么

林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林业生产经营者为了森林和林木的培育种植、经营管理及采伐利用等目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共同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并且依据林地承包合同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合法权利。而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类型。

三、林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权利

林地使用权指的是他物权,即用益物权。林地使用权是从林地所有权中分离出的一项财产权利,其中是包括对林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一定条件下的处分权。它是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离,是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权行使的主要方式。林地使用权是指使用权人对林地实行使用、经营、收益的权利。林地使用权还包含森林、林木等地上一部分资源及林地的使用、收益和经营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规定,山林的所有权要么是属于国家,要么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会为自然人所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山林的所有权是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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