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海域使用权证是什么

2021-09-16 14: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海域使用权证书指的是民事主体申请获得海域使用权之后,有关机构核准取得海域使用权,颁布证书,有了证书,就能证明民事主体对某一领域的海域享有使用权这种用益物权。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海域使用权证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海域使用权证是什么

一、海域使用权证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谓海域使用权证,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

二、海域使用权怎么取得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如下:

1、海域使用权申请经依法批准,获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2、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并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海域使用权的相关权利:

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

三、设立用益物权的法律意义

1、促进物的有效利用。

在用益物权法律制度条件下,用益物权人可以通过对他人之物的使用获得利益,从而使人们在不能取得或不必取得某些物的所有权时,也能利用该物而获得利益。所有人通过设定用益物权,以取得一定利益为条件,将其所有物交由他人使用收益,因此所有人可以不必直接或亲自使用其所有物也能获得利益。在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取得利益时,说明了物的使用价值得到了更有效的实现。存在这样一个利益机制的社会,整个社会的物质资料就会得到有效的利用,社会的整体利益也将不断提高。

2、保障物的使用过程中的利益平衡。

与人的不断扩展的需要相比较,社会总体财富是相对稀缺的。在法律制度的实施与实现的社会历史过程中,进至当今时代,没有被法律赋予所有权之物已相当稀少,人们已经不能通过发现无主物来实现其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因此,所有权的绝对性将极大的限制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利用,因而肯定并坚持所有权的绝对性的物权制度不利于物的有效利用,不符合社会公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用益物权制度便是解消所有权的绝对性,为非所有权人利用他人之物而建立的物权制度。在当代,用益物权制度不仅是在物的所有人和利用人之间维持利益平衡,还要维持社会与物的所有人及利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3、维护物的利用秩序。

1)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模式。用益物权制度将在物的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归纳,由此设定不同种类的用益物权,如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等。

2)公示既有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制度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对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予以公示,以此向社会表明特定物上的权利状态。在现代社会用益物权的登记,不仅具有明确权利归属、保障交易安全的传统作用,还具有保护社会资源、维护物的长久效用的意义。

3)规制用益物权变动方式。用益物权发生变动时,会引起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变化。用益物权制度将物权变动的方式法定化,确定既有用益物权在发生某种变化的条件、方式和效果,以此来衡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海域使用权证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海域使用权证是证明民事主体享有海域使用权这种用益物权的证明文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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