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物权期待权公示

2021-10-23 08: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项权利是人民生活的基础权利,那么物权期待权公示又是什么呢,它和物权公示一样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物权期待权公示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物权期待权公示

一、什么是物权期待权公示

物权期待权,指的是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期待权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财产权包括债权、物权等权利。债权是特定人得向特定相对人请求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期待权最常发生于债权之上。如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在所附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即享有期待权。因此,期待权可于债权上发生。物权是权利人得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期待权公示即类似于物权公示一样。

二、物权变动需要公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不动产物权变动是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变动需要公示。物权的变动须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物权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其变动须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关系,减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此种可由外部辨认的表征,即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公示方法。

三、物权不登记会怎样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不进行登记,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由此可知,物权期待权公示,即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由于物权具有排他性,因此必须公示才可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物权期待权公示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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