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保护纠纷管辖

2022-01-17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生物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是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就需要确定好起诉的管辖法院。那关于物权保护纠纷管辖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保护纠纷管辖

  一、什么是物权保护纠纷,物权保护纠纷的管辖是怎样的

  物权保护纠纷就是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物权保护法律规定 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保护物权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

  (一)宪法对保护物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二)刑法是运用刑罚的手段惩罚犯罪,保护物权;

  (三)行政法则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办法,同破坏、侵吞财产的行为作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五种对物权保护请求权,具有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人保护其权利的四种途径。该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物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三、物权保护的方式

  (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四)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五)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六)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物权保护纠纷管辖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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