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作为质押

2022-10-2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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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作为质押,在于不动产不能进行转移,即不能进行质押,有法律规定不动产为不可移动的财产,因此无法由质权人进行保管,即质押权无法产生,但可以进行抵押。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作为质押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作为质押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不能作为质押,只有权利质押和动产质押。不能质押的原因如下:

  1.不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是不能转移的,因此不能质押,只能办理抵押手续。

  2.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3.不动产作为不可移动的财产,要做到由由质权人负责保管是不可能的。

  二、不动产所有权可以担保吗

  可以的,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人依据法律与合同用物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行使所有权中的处分权,他人取得、行使担保物权,必须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进行,他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也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权能。找法网提醒您,设定他物权,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结果。

  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

  (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

  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如继承、建造(如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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