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建筑物区...
[民法典] 车位、车库的归属规则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案例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咨询
找法网 > 民法典 > 物权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车位、车库的归属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