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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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法律咨询
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是否发生效力
对外不发生效力的。..
刘哲律师
更多回答(3)
问
和《物权法》的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意思就是登记以后就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比如仲裁、法院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全书确认,即使没有经过登记也有所有权。具体合同争议具体分析和适用法律规定。
韦盛帅律师
更多回答(3)
问
物权设立与物权转让具体有什么不同
前者是原始取得,后者是继受取得
项鸣宇律师
更多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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