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科经常出现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
医疗实践中,儿科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以下主要方面:
1、发病急、未明确诊断前抢救过程中死亡。
2、疑难病、罕见病未明确诊断前观察治疗时死亡。
3、诊断明确,治疗无效严重或死亡。
4、诊断明确,并发症导致残疾或死亡。
5、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严重后果。
6、药物过敏反应,发生严重后果。
7、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严重后果。
8、护理原因发生严重后果。
9、丢失、意外伤害儿童。
10、医务人员之间相互拆台、挑拨是非。
11、医疗器材造成患儿伤害。
二、儿科出现的哪些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1、对急、危、重病儿借故推诿、拒收,以致失去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
2、由于值班医师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或马虎从事,贻误诊治或失去治疗时机,造成患儿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3、施行某项特殊检查或处置时,不按规定掌握指征及做好准备,违反操作规程,盲目操作,使患儿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4、对危重或接受特殊治疗的患儿不按规定交接班,造成严重后果。
5、医嘱、处方中弄错药物或用药剂量错误。
6、对于有明确药物过敏史又使用该过敏药物,导致患儿出现过敏反应,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7、使用对某些器官有损害或对骨髓有抑制的药物期间,不按规定日期复查监测指标,造成严重后果。
8、情况不允许转院的患儿,首诊医生擅自外转,发生严重后果。
9、本单位无条件诊断与治疗,不按规定转院发生严重后果。
10、由于医生本人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所限造成误诊,发生严重后果。
11、由于医生缺乏药物知识,造成用药错误,并严重损害患儿健康。
12、在抢救急病、危重患儿过程中,由于医生经验不足,水平有限,造成抢救不力,导致严重后果。
13、由于医生技术水平有限,在进行某些技术操作过程中,误伤脏器或血管,并产生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