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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的税费有哪些

2022-02-2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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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交的税费有个人所得税,按10%收取,营业税按照1.5%收取,房产税按4%收取,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会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出租房屋的税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出租房屋的税费有哪些

  作为一种应税行为,出租房屋涉及的税收有以下几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率为1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租金收入属于服务业,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屋

  二、非法转租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的转租。在非法转租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是违法行为,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害,出租人也有权终止合同。非法转租时,当事人之间发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因而租赁合同可以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三)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但如出租人不终止租赁关系,可否向次承租人主张权利?

  我们认为,出租人不终止租赁关系时,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基于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发生,在承租人有租赁权期间,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并不是不法的,出租人不得迁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三、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

  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综上所诉,出租房屋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出租房屋的税费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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