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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2022-03-1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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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按揭房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一方付首付,用个人财产还贷,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首付,登记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按揭房离婚时的处理:

  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按揭房屋离婚

  二、法院对离婚中按揭房屋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一般只需从还贷的时间上进行判断,只要是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认定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无须区分还贷的金钱来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房屋还贷问题另有约定,自当区别对待。

  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较长,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在房款中所占比例远远高出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比例,而非购房者一方有能力支付尚未偿还的贷款,则法院仍可根据案件情况将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的配偶所有,令其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并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再如,婚前购房的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离婚时不具备继续偿还贷款的能力,另一方当事人具备此能力,并愿意承担继续还款义务的,法院仍可将房屋判归另一方当事人所有。

  判决取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偿时需考虑房屋的增值,而不能仅给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的一半。具体操作上,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对房屋市值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可以在离婚时首先对房屋的市值进行评估。

  三、离婚按揭房过户的流程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一)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二)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四)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五)取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实际上,夫妻双方要先到银行变更了还款人,这样按揭房才能过户的,因为在不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房管局也绝对不可能变更房产证的。如果银行不同意变更还款人,除非能想办法一次性结清房贷,房子才能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按揭房子离婚后处理方式可以按照上述的内容分为两种情形,夫妻双方可以以此认定自己属于哪种情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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